从今年1月1日起,《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正式实施,调高差旅费和会议费标准,以适应实际需要,解决挪用其他经费弥补差旅费开支缺口,防止向基层转嫁负担。三个新规实施一个多月,各方反应如何呢?
◆公务接待,不改不行了
一名中直机关的老公务员向记者讲述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公务接待的事:大概是1996年,1位部长和9位局长来我们单位开会,赶上了饭点儿,当然得接待。我们也不去外面吃,就在单位自己内部食堂的小餐厅解决。
这顿饭档次并不高,却把我愁坏了。当时的报销标准,部长一顿饭是60元,局长是40元左右,这样一桌只有400多元,实在太寒酸了。怎么办?请示领导,说实在不行,就每个来客都按部长算!这样,就是10个“部长”,一桌一共600元。一点菜,还是不够啊,加上接待的一共十几个人,还得来点酒水,600元怎么够?想来想去,领导拍板:每人按两个部长的标准算!这样一共当成是20个部长,一桌1200元,勉勉强强把这顿饭吃下来了。
“新《办法》我们都学习过了,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执行起来还有一定难度。”国家某部委一位曾负责过单位财务的工作人员如是评价。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提高出差补助标准,实行“定点接待”后,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接待盲目攀比之风,减轻地方负担,但是,要想使新《办法》落实好,必须注意操作上的可行性。例如,定点宾馆价格如何规范?如果定点宾馆离会议地点较远怎么办?这些实际问题,新《办法》都没有给出解决办法。
新《办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出差原则上不能乘坐飞机,乘坐飞机需报司局级干部同意。这个规定似乎有些不切实际。有些地方,坐飞机两三个小时就到了,坐火车却要十几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出差成本是省下来了,时间成本却上去了,行政效率也较低下。
◆公务接待,照章办事为啥难
按照1996年制定的标准,一个中央机关的普通公务员,每天出差费用只有58元,包括住宿费40元、吃饭15元、交通3元,这个标准的“落伍”一望而知。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说,这种情况下,上级机关向下级单位转嫁费用成了普遍现象。
新规定将标准提高了将近3倍,处级以下公务员出差,每天住宿费150元,伙食补助费50元,公杂费30元。看起来这标准并不低,但实际上还是不够,尤其到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出差,地方政府和其他接待单位还是需要补贴相当多的资金。
为什么我们的公务接待标准“上得去,下不来”?毛寿龙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部委与地方关系的不对称。只有部委办事,部委埋单;地方只为自己的事情埋单,真正实行财权与事权相对称,实行本级政府的财政平衡,才可能消除这一问题财政体制上的根源。
值得一提的是,公务接待中往往有很多非接待的因素。部门掌握着很多资源和权力,出差时接待得好与不好,往往关系到地方的利益,正因为这些原因,有些地方才想方设法接待好“上面来的人”。专家认为,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所谓“标准”就失去了意义。
◆规范公务接待,地方应有所作为
规范公务接待,绝不是部委机关自己的事。在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公务接待的改革中,地方又该如何作为?
“现在招待客人吃饭太麻烦了。没有这个单子,吃了也不能报销!”武汉市某机关干部拿着一张业务招待费审批表感慨道。审批表上,分别有接待处室,被招待单位和来宾姓名、职务、陪餐人数,实际消费金额等10多项内容。审批须由财务处、办公室、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请客人去吃饭。2005年11月,武汉对全市各级机关公布公务接待“六条禁令”。2006年,武汉又在党政机关统一推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制,今年,14家单位试点将接待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一位来自贵州贫困县的基层人大代表告诉记者,现在搞接待,美其名曰喝贵州“土酒”,其实就是茅台,当地一年至少要用一卡车茅台酒搞招待,耗资巨大。贵州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李奕樯在提案中建议,党政公务接待应制定统一的接待标准。
在政协辽宁省九届五次会议上,辽宁省政协委员韩武提出,公务接待应推行实名制,以节约财政开支顺应民意。(综合《人民日报》)